报读南海卫校本科培养实验班,您需要知道这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转发至:
  

中职生也能通过参加高职高考直接考本科!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中职教育的重视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一样,通过高职高考考取全日制大专或本科院校。学校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中职生考取全日制本科院校的要求,强化学生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学生经过在我校中职三年的学习,将掌握良好的职业技能和扎实的文化基础,并通过高职高考考取全日制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助力中职毕业生实现“本科梦”。

 

一、招生对象

(一)在南海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有志于参加职教高考,并符合所报考专业考证基本要求的考生。

(三)近年来国家和省实施逐步放开外地户籍学生参加高职高考的政策,外省户籍学生如选择在广东省报考,需要结合政策规定和个人实际,按照我省当年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要求提前准备必达条件。

 

二、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1个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表所示:

学校

办学

性质

专业

招生计划

备注

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公办

护理

25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三、报读步骤

步骤一:考生在317-27日中考报名期间,登陆佛山市招生考试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页面,选择“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进行报考。

步骤二:考生按时参加我校的综合评价测试(具体安排见下文)。

步骤三:经我校综合评价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佛山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相应层次填报“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对应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时参加中考。

 

四、综合测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报名考生需参加所填报志愿学校组织的综合评价,依据初中阶段学科知识和职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内容主要为初中阶段的学科基础,包括语文、英语的语言文字综合应用能力、数学逻辑思维能力和报读专业的职业素养测试。

(二)考试时间:考生需在2024517日(星期五)上午8:30前到达报考学校报到,8:50开始进行综合评价。

学科素养

时间

备注

语言能力(汉语、英语)、数学思维

8:50-10:50

学科素养综合测试,以初中学科知识为基础。

职业素养测试或面试

11:10-11:30

按专业所需基本条件开展测试或面试。

(三)考试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筠林大道),考生具体考场安排见学校现场指示。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需自行打印并与家长一起签署《护理专业试点培养知情同意书》(附件下载),考前交给监考老师,无签署此知情同意书,不能参加本次综合测试。

2、考生须自备笔试文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2024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准考证》(中考报名系统上打印)进入考场参加综合测评。

3、考生需凭考生个人的身份证进入试室,如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凭考生初中学生证(有照片)及户口簿进入试室。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服从学校安排,遵守考场的各项规定。如发现有不服从安排、扰乱考试秩序或冒名顶替及其他作弊行为者,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五、综合测试结果公布

我校将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合理划定入围资格线,经学校“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入围名单。学校将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综合测评成绩及公示各专业入围资格考生的名单。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名单报区招生办备案。经区招生办备案的考生方有资格在佛山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相应层次填报我校“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的志愿。

 

六、录取原则

经学校综合评价合格的考生,须在佛山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相应层次填报“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对应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时参加中考。

中考录取时,考生将按照南海区教育局划定的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如考生被“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批次录取,将不能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以及高中补录。

符合控制线上的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名额自动收回,学校另行面向本校2024级录取学生,按中考成绩、学生报读意愿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参加“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招生报名及综合评价,不收取报名、考试等费用,考生往返、食宿等费用均由个人自理。被正式录取“职教本科培养实验班”的学生为公费生,中职三年均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在读期间的住宿费、教材费、伙食费以及校服费,均按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收取。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八、咨询电话:075786238352

 附件:《护理专业试点培养知情同意书》